物业不不作为导致停车困难,该如何解决-云顶国际app官方下载

发布日期:2023-08-22 08:21 来源:部门信箱 【字体:     】 阅读:
内 容:
因楼栋公共下水道堵塞,物业不作为,导致我们不交物业费及车位费(下水道问题之前一直配合物业工作有缴费),后续物业设置路障车辆无法开至自己家楼下,停在小区其他地方被人为恶意划伤(已报警,但因小区监控较少,未拍到) 现在的诉求是:让我们把车停到自家楼下(我们自己安装监控,否则出了事找不到人),对于物业的车位费,我们不付,除非物业赔偿下水道维修费和因下水道堵塞积水造成的墙面发霉及墙皮脱落维修费用 想咨询一下,这个情况是否可以向贵部门申请解决,若不能我应该如何维权
答 复:

答: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关于您咨询的停车困难的问题,建议您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进行沟通,协调解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就您提到的物业管理问题,您也可以向我市住建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