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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府法领办〔2024〕1号
关于印发《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部门持证率
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增强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提升行政执法行为的质量,现印发《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部门持证率的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部门持证率的工作方案
为了提升全市行政执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行政执法岗位持证率,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持证上岗,切实提升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质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持证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双增长”。到2025年,实现无证执法部门“清零”、无证执法岗位“清零”和无证执法人员“清零”,持证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增长20%。
(二)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持证率“双增长”。到2025年,力争实现“2345”的目标,即市、县区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持证率分别达到20%和30%,领导班子成员持证率分别达到40%和50%。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双达标”。严格落实“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要求,推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落地落实,确保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二、主要措施
(一)聚焦高标准,推动“三个‘清零’”。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把好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关,严格对照法律规定、本单位权责清单和“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的行政执法岗位,将持证上岗作为基本任职条件,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无证执法部门“清零”、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无证执法岗位“清零”和无证执法人员“清零”,做到行政执法资格“应考尽考”。
(二)聚焦高站位,做到“三应当一推行”。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将考取执法证,作为检验领导班子成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的“硬指标”,做到“三应当一推动”,即参与具体执法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考取执法证;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考取执法证;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重点执法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考取执法证;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重点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执法证“应考尽考”。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考取执法证。
(三)聚焦高质效,做到“三个一批”。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将法制审核人员资格作为行政复议审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发现无证上岗的要依法确认违法并督促整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资格和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三个一批”等方式抓紧解决,即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招录一批,执法部门内部以及跨部门交流轮岗调剂一批,鼓励工作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养一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把领导班子成员和执法岗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本单位、本系统持证情况和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提标扩面。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本方案的贯彻落实作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强化督促落实。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持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法治建设督察、行政复议审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推动行政执法证件应考尽考,法制审核人员应配尽配。要将本方案落实情况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文本下载:马府法领办〔2024〕1号 关于印发《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部门持证率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pdf [219.4 kb]
文本下载:马府法领办〔2024〕1号 关于印发《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部门持证率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doc [31.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