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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马政办秘〔2024〕77号)有关要求,市司法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核。经清理,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件宣布废止,现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马鞍山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
市司法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布日期 |
1 |
马鞍山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
马司〔2023〕50号 |
2023年9月21日 |
2 |
关于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
马司〔2018〕34号 |
2018年5月14日 |
3 |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
马司〔2021〕53号 |
2021年6月22日 |
4 |
关于印发《关于离任法官检察官从事律师等法律职业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马司〔2021〕55号 |
2021年6月28日 |
附件2
市司法局宣布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布日期 |
1 |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司法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试行)》的通知 |
马司〔2018〕30号 |
2018年5月9日 |
文本下载:马司〔2024〕47号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wps [30.0 kb]
文本下载:马司〔2024〕47号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114.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