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067999/202210-00033 | 信息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意见 |
发文机关: | 市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司法 |
成文日期: | 2018-05-14 | 发布日期: | 2018-05-15 |
发文字号: | 马司〔2018〕3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 ||
政策咨询机关: | 尚启文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426368 |
关于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马司〔2018〕34号
各县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社会律师值班制度。市律师协会每个工作日安排两名律师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接听12348热线电话,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诉讼指导等法律援助服务。
二、开设法律专家门诊。每周二上午,市律师协会安排一名理事律师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坐班,为疑难复杂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市律师协会根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实际需要,逐步组建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人身损害等类别的专业办案团队,负责办理相应专业的法律援助案件,提高办案质量。
四、推动资深律师示范办案。市律师协会理事、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每年承办1件以上的法律援助案件,以优质、规范的法律服务为其他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五、建立年轻律师办案指导制度。各律师事务所安排执业不满二年的年轻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应安排一名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合伙人指导,以保障办案质量。
六、组建专家咨询库。吸纳优秀社会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士组建市法律援助中心专家咨询库,参与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的研讨、法律援助重要决策的调研论证以及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活动。
七、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市律师协会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发布质量评估报告,督促全市律师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八、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市律师协会建立一支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队伍,安排到人民法院、看守所值班,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
九、倡导律师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倡导每名律师每年提供不少于24小时的公益服务。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减免收费。推动设立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专门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军人军属等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十、完善先进典型培育机制。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对热心公益事业、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社会律师,在推荐表彰时优先考虑,在日常工作中予以重点宣传,协助市律师协会做好先进典型的培育工作。
马鞍山市司法局
2018年5月14日